日前,骗子潘金国被移送台州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 2005年6月,潘金国和朋友朱某、陈某等人商量合伙投资办展销会,结果只有老实的朱某拿出了3万元。同年9月,潘金国谎称陈某在玉环已谈妥办展销会事宜,总共要交场地费7.5万元,向朱某拿了2.6万元。后潘金国伪造了合同等,并以支付税收为名又骗走朱某1万元。这些钱均被其用于还债和挥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