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假办展销会 专骗入股费
梁通行 张贤卫

  日前,骗子潘金国被移送台州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  2005年6月,潘金国和朋友朱某、陈某等人商量合伙投资办展销会,结果只有老实的朱某拿出了3万元。同年9月,潘金国谎称陈某在玉环已谈妥办展销会事宜,总共要交场地费7.5万元,向朱某拿了2.6万元。后潘金国伪造了合同等,并以支付税收为名又骗走朱某1万元。这些钱均被其用于还债和挥霍。